人类社会的进步使互助关爱成为常态。科学技术的发展让世界充满 了期待。虽然您不知生命之旅何时结束,但当那一刻来临,您留下了鲜花一簇,那是您身体绽放的玫瑰。那是您献出的珍 贵礼物,盲人将重见光明,心脏将再次跳动。
2012年12月,上海市红十字会与市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成立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一、病因明确
1. 脑外伤(交通事故、高空坠落、钝器、枪伤、电击等)
2. 脑血管意外(出血、梗塞)
3. 低氧性脑损伤(溺水、窒息、癫痫、心脏骤停复苏后)
4. 中毒(二氧化碳、药物、糖尿病酮症)
5. 脑肿瘤(恶性病灶位于颅内、无颅外转移、良性肿瘤)
二、病情同时符合
病情无法逆转,抢救无望,已经或即将发生脑死亡,无自主呼吸或自主呼吸小于等于12/分钟,需呼吸机辅助呼吸。
三、年龄
65岁以下,无绝对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
四、身份明确
捐献者的身份证、户口本,能联系到捐献者的所有直系亲属作为法定代理人。
五、其它
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它严重传染病及未经控制的全身细菌、病毒(如狂犬病)、真菌感染,没有癌症者。
一、什么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当一个生命不幸离去时,根据本人和(或)家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挽救他人,让生命得以延续。
二、如何表达捐献意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救治他人,填写《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捐献登记方式有两种:
⑴到区红十字会填写并递交《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
⑵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www.codac.org.cn)或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线上登记。
三、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完成捐献志愿登记,仅是您器官捐献的表达。最终实现捐献,要等到您生命离开时,通过严格的医学评估并征求直系亲属的共同同意。
四、签署器官捐献自愿书,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无论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与否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得到应有的抢救和治疗。
五、捐献意愿可以改变吗?
如果您的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变更或撤销捐献志愿登记。
六、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信息会被泄露吗?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的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只有因工作需要并在授权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登记者的个人信息。
七、哪些器官可以捐献?
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
八、器官捐献者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
当生命不可挽救时,达到潜在捐献状态,潜在捐献者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原则上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都可以捐献器官,最终能否捐献由医学专家评估后决定。
九、捐受双方是否可以了解对方信息?
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在捐献者和接受者之间采用双方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如果捐献者和接受者双方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会告知捐献者家人有关器官接受者移植术后的进展,并且可担任〝捐〞与〝受〞双方的联系,传递关怀。
十、只同意捐献某个器官而非全部器官,其它器官会被摘取吗?
公民逝世后启动捐献程序,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与捐献者直系亲属书面确定捐献意向,器官获取手术过程中,医生将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器官。
十一、我院如何进入人体器官捐献流程
① 联系主管床位医生
② 至行政楼205联系医务部办公室
精神与日月同辉,爱心与天地共存。
器官捐献,生命永续。